我校荣获“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
发布时间:2020.03.23点击:1011
近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了《第二批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2016-2020年)和依法治校标准校(2016-2020年)名单(高等院校)》,我校喜获“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精神,市教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工作。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和实地考察等环节,评估认定了上海市第二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和标准校,其中15所高校被评为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31所高校被评为上海市依法治校标准校。
自市教委部署创建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工作以来,我校党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以创建示范校为契机和抓手,成立了由校党委书记曹锡康、校长徐建光任双组长的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依法构建现代大学制度,举全校之力,多部门协同合作,积极做好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自查和迎评创建工作。在实地考察中,专家组对我校依法治校工作表示了充分的认可。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依法治校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2019年是上海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关键之年,教育现代化离不开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我校作为上海市首批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试点单位,承担着先行先试、率先突破的重要使命,将试点工作作为当前深化高等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抓手,在深化校内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规章制度体系、创新管理理念和方式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我校将会不断开拓创新,进一步落实依法治校相关精神,完善相关法制和制度体系,推动我校依法治校水平深化提升。(发展规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