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4点击:875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50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沪府教督办〔2021〕17号)要求,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正在对各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调查对象为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调查内容围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调查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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